2024民法典与之前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和不同吗

2024-04-10 16:45
admin

一、民法典与之前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和不同

宣告失踪的条件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民法典》当前的规定与之前的规定并无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且对照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发现《民法典》当前的规定与之前的规定并无不同。


二、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

《民法典》规定了失踪财产的代管人。按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宣告失踪只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状态,如果失踪人重新出现的话,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是应当撤销失踪宣告的,以更好地保障失踪人的合法权益。专业致力于法律咨询和帮助,如果大家有关于宣告失踪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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