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一审终审申请撤销被驳回怎么办

2024-05-0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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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一审终审申请撤销被驳回怎么办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一栽终局的裁决申请撤销而被法院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起诉案件管辖条件

在法律上,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起诉法院。

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书在这方面的裁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服裁决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另一种是“不服裁决的,向某某法院提起起诉”。

如果裁决书已经指定了明确的管辖法院,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只能到指定的法院起诉;如果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管辖权的法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是劳动者没有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

若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用人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起劳动争议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一栽终局的裁决申请撤销而被法院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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