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程序
  • 督促程序属于特别程序吗

    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涉外民诉特别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

    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除以上3类外,从诉讼理论上说,还应当包括破产程序。,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特别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定

    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资本主义国家称这种程序为“禁治产”,指禁止某人从事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民事特别程序由基层法院管辖吗

    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而依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外,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五)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是出现了新情况、新事实,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查证属实之后,可依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 民事特别程序有哪些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要求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

  • 特别程序是非诉程序吗

    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特别程序可以调解吗

    而且,特别程序审理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权益冲突的案件,较之普通案件,一般都较为简单。,所以没有必要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特别程序裁定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于选民名单申诉所作的决定,向选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要求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

  • 刑事特别程序的主要内容

    这一特别程序的设立,对于减少犯罪损失、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司法协助,都有重大意义。,这一特别程序的增设对于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有序、及时妥善医治精神病人都将发挥重大作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

  • 有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这类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案件因没有争辩的双方而没有原告和被告之分;又如,案件虽然与民事权益有关,但是,判决是以认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为主要内容等。

  • 特别程序判决不服要怎么处理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 申请宣告失踪特别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三节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原判决撤销后,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即继承人应当将所继承的财产返还,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特别程序的救济途径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吗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特别程序的意义

    换言之,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司法机关就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社会调查报告还是侦查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逮捕、起诉,法院定罪量刑以及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的考量依据。,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特别程序能不能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 特别程序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吗

    所以它同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调解又有区别。,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庭调解时,应当严格遵循现行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 民诉法特别程序是否有管辖权

    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而依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外,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五)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是出现了新情况、新事实,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查证属实之后,可依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 特别程序可以再审吗

    《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举例: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如果法院依据民诉法以“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判决予以驳回,而却有证据证明这一判决是错误的(即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如不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法院将无法纠正错误。

  • 特别程序一裁终局吗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而且,特别程序审理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权益冲突的案件,较之普通案件,一般都较为简单。

  • 特别程序的上诉条件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这两种诉讼目的不同,采用的诉讼形式也不同,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增加规定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目的是解决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的衔接。,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

  • 行使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

    第四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特别程序的概念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到这里,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条件

    考虑到该程序的设立主要是针对物权法等实体法中对担保物权实现而作出的程序性规定,对于“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适用范围应当以物权法等实体法为依据来确定。,小编认为,因为这属于特别程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应当不收取申请费用。,并且从现有报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并未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 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什么时候审结

    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什么时候审结, 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什么时候审结 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程序吗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通过上述介绍可知,特别审理程序适用于劳动者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