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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2024-03-12 07:59
admin

一、雇用童工事危重劳动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客观要件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

二、雇佣童工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者,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可予以重罚。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诱骗虐待童工的包工头,要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雇用童工是犯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客观要件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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