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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受法律保护吗

2024-08-17 02:00
admin

一、童工法律保护吗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例外,但上述三类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童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15条)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劳动法》第94条)

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4.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全部费用,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

5.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定罪处罚。若有上述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还应数罪并罚(《刑法修正案(四)》第4条)

二、童工的定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1992年4月30日生、2008年5月1日用工,已经16周岁,不是童工。但还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企业如果违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如:没有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未成年人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用童工及未成年工有什么危害

童工的危害不言而喻。其一是将原本应该接受更多教育的童工提早拉进就业队伍,因其受教育水平低下,他们往往只能从事廉价的体力工作。受到身心伤害不说,还很难得到合理的工资回报。而在个人发展后期,因为童工阶段没有完成应有的知识积累,在其青中年阶段自然而然地会继续徘徊在低工资的体力劳动阶段,难以实现人生转折。这意味着童工所影响的并不仅限于低年龄阶段,而极可能是贯穿其一生的苦难。

儿童的成长过程应该是轻松愉快的,并且在我们童年时也应该是为以后的生活积累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主流科目以及兴趣爱好,争取以后在自己喜欢的道路上能够达到顶峰。以上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也请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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