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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

2024-07-24 02:00
admin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么认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几个认定要点:

1、当事人有较固定的同居住所;

2、保持较稳定的同居关系;

3、同居的时间比较长;

4、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何收集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4、要有充分的人证。

5、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6、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

法庭调查过程中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非法同居的相关证据有人证、暂住地址、同居时间以及相关录音录相等;若在法庭上,单纯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很难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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