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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2024-03-11 02:00
admin

一、串通投标的犯罪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1、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招投标程序,并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人,如投标人、招标,包括个人和单位。行为人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串通投标罪主要有什么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包括了招标人与投标人,其中招标人属于特殊主体,而投标人则为一般主体。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单位也是可以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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