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2024-03-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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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土地承包合同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1、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件己经成熟的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二、土地承包合同撤销补偿问题

1、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资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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