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外理

2024-08-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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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外理

1、若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可以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

二、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外理

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方式如下: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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