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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据开发商所隐瞒的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可与之协商降低房价,或以对买卖标的即房屋性质有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预订协议,收回定金。,因此购买房屋时,应注意该房屋所占土地用途和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以防止因土地使用年限过短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孙**与东营华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成,男,1953年10月3日生,汉族,垦利县黄河口镇永胜村农民,住该村(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上诉人孙*成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2003)垦民初字第1145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10日,被告**华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甲方与乙方东营市黄河口高粱纤维种植基地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 石琼与某村委会 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2009

    原审第三人:刘*林,男,生于1953年12月10日,汉族,下岗工人,住重庆市万州区沙河镇青年路。,三、2004年10月29日,薅坪村委召集村户代表大会,商议将官*社的3700亩土地承包给**公司之事,到会代表29人签名表示同意。,该合同约定:**公司承包经营薅坪村移民搬迁后的全部空闲的原官*社土地3700亩(其中耕地1000亩),四至与官山飞管站国有林相邻,以打桩刻字为界,承包期为30年,承包费每年2000元,每3年交纳一次承包费。

  • 嵊州市关于经济开发区内土地出让金征收的补充规定

    二、市财政局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管机关,市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出让金的代征机关,其他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代为征收。,三、为加强土地管理,经济开发区内的土地出让金必须全额由市国土资源局代征,并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五、经济开发区设立“土地出让金支出专户”,接纳市财政局核拨的专项资金。

  • 房地产开发流程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因此,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有特定要求或者没有条件进行拍卖和招标方式的项目。,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上地管理部门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要约邀请,然后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条件适宜者与之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法定期限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 泰安开发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是不是犯罪,能否判刑呢?

    泰安开发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是不是犯罪,能否判刑呢?,二、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牟利的目的。,转让倒卖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以牟利为目的再转移的行为。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在综合开发用地供应前,城乡规划部门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新建铁路站场地区综合开发用地采用市场化方式供应,供地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个工作日。,铁路建设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后,暂由国土资源部予以计划单列。

  • 土地二级开发流程是什么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

  • 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2、开发程序(1)计划编制首先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来编制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预审,委托土地储备机构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5)项目验收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计划和规划的批准文件进行验收。

  • 村民开荒地需要批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如果您对村民开荒事项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向的专业律师咨询,确保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 开荒地属于集体土地吗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区别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四荒地归谁? 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

  • 个人如何开荒地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如果任何一方不服政府的确认结果(处理决定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关于农村开荒的规定是什么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3、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国家有关开荒地的相关政策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小编提醒您:对于小片荒无土地管辖的地,坡地超过30%要退耕还林不得耕种。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土规划(用地)报〔2017〕54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63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广州市从化区201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土规划(用地)报〔2016〕44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土规划(用地)报〔2017〕75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土规划(用地)报〔2017〕73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64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广州市从化区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土规划(用地)报〔2016〕31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5〕109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海市斗门区2012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的请示》(珠国土字〔2014〕1565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国土字〔2017〕678号)收悉。,同意你市使用该市国有未利用地6.6659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珠海市城镇建设用地。,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 房地产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都属于这种方式。,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种销售方式。

  • 集体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法律规定农村居民有权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因此,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虽有自主产权却无法流转。,成都市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居工程小区房屋纳入城市房屋产权管理,但在集体土地未征收为国有前,房屋所有权证仍然为集体性质,不允许上市交易。,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集体土地开发的法律资料整理到此,希望这有限的法律资料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想了解更多关于集体土地开发方面与更多其他法律信息请上进行了解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

  • 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机构及管理员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五条各级国土资源(矿产资源)部门或交易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管理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九条管理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思想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热爱国土资源交易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悉国土资源网上交易业务,熟练操作网上交易平台; (四)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因交易机构信息发生变化而未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应暂停其网上交易权限。

  •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什么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占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包括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等。

  • 城中村改造的法律性质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土地使用性质属于集体,而非国有。

  • 工业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工业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工业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1、前期的准备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预售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以上内容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希望能对您而言有所帮助。

  •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 呼伦贝尔棚户区改造的规定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从这几年实践来看,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既能改善民生,又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 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