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2024-06-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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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期后房产应当如何处理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应当继续使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续期申请书,办理续期手续,并且要缴纳一定的续期手续费。

2、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未到期是否可以延期

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可以延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与出让人协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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