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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1)占有和使用土地。,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是什么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士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应恢复土地的原状。

  • 最新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4、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农村土地赔偿款拿不到如何办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 征地拆迁办属于什么部门

    征地拆迁办属于什么部门,一、征地拆迁办属于什么部门1、征地拆迁办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下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二、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哪些标准政府征地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均未违法行为,经法院审理确认后行政行为违法后,将会给与被侵权人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农村土地纠纷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处理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计算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2、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宅基地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一般为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经讨论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2024对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3)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 两年不开发会收回土地吗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农村建房讲究多,这七个法律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1)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如何办理,一、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如何办理1、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需得到原宅基地所有者的同意,申请人须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经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和土地局的逐层审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如何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3、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4、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

  • 农村老宅基地纠纷有关的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1)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

  • 猕猴桃征地怎么补偿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村民要怎样申请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村民要申请使用宅基地应当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再根据申请人具体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出对应的证明材料。

  • 农村林地承包期限是多长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土地登记错了如何办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办理土地登记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的国土局提交,经过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土局进行调查,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土地还让插棚吗

  • 土地协议书怎么写才是有效的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有效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有谁

    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农村房屋以旧翻新需要审批吗

    4、提供建房测绘报告或者平面图,核对后通过批准。,二、农村房屋翻新的条件1、户口在当地村里面。,拥有一宅一户的前提首先是集体经济成员家庭,户口必须在当地,如果户口不在当地,就没有权利享受宅基地权利的。

  • 土地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费归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的标准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等来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农村开荒地如何补偿

    农村开荒地如何补偿,一、农村开荒地如何补偿1、农村开荒地依据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私有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

    2、法律依据: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征地拆迁是哪些意思啊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拆迁,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形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标准

    二、农村宅基地登记错误可以更改吗1、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土地怎么承包

    二、农村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哪些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少年

    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