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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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转让要哪些手续

1、土地转让手续:(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7)、交纳有关税费。(8)、登记编号。(9)、土地使用权更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第二款,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限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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