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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仲裁使用专属管辖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词怎么写

  •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案例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案例,某大型投资公司租用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土地,签订合同,支付2000余万元,建成厂房后,方知被物业公司欺骗了,费尽心机,方获部分赔偿,可叹可惜。,投资公司遂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查明,物业公司承租北京某机床厂的厂房用地,承租期仅7年;机床厂在之前已经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房产公司开发,并收取了拆迁补偿费。,同时,法院查明,前述仲裁庭组成人员中,仲裁员朱某系物业公司总经理的弟弟。

  • 李某诉某街道办事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2008)赣中民一终字第8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二英,女,1948年5月21日生,汉族,南康市人,住本市蓉江街道办事处岭背社区肖屋组。,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1日,原告李二英及案外人王*兰(奚*文之妻)、肖*财与被告(原名称为南康市蓉江镇人民政府)签订租用耕地协议一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土地租赁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提交的《重庆市南岸区农村承包经营户土地承包使用权证》本身就能够证明涉案土地没有被国家征收,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而在本案中,刘某某的情况恰恰符合该法规定的条件,而且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并没有被收回或者注销,涉案土地也没有被征收。,既然如此,刘某某也就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将涉案土地出租并享受租金收益。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纠纷导致的诉讼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一方当事人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不应予以支持。,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订立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税率调整、国家规费调整等,如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的,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酌情进行处理。

  • 林地出租期限是多久

    二、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林地出租期限是多久”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 土地租赁期限有多长

    ”可见,我国政策规定是将土地出租最高期限等同于同类用途土地的出让最高年期,即已超过20年,但该规定仅限于部门规章,并未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值得商榷。,因此在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时,需要双方慎重选择对待。,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土地租赁期限有多长”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集体土地租赁的时间有哪些情况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地上权与土地租赁权的区别是什么

    地上权是一种物权,其要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要求要高于土地租赁,例如登记、书面形式等。,地上权人一般可以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以其权利设定抵押,这是由它的物权特性决定的;而土地租赁权在转让其权利(转租)是会受到许多限制,尤其是土地所有人的允许。,而在土地租赁权下,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

  • 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008年12月某日,乙方王某为非本村集体成员与甲方某村签订一份租赁土地协议书。,2014年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以租代征的定义、发展现状、案例及法律分析是什么

  • 土地租赁要交什么税

    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土地租赁要交什么税”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租赁集体土地需要政府审批吗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被判无效怎么办

    即合同法第58条中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何理解和适用?讨论中,因对该协议无效行为应当依据何种原则、遵从何种法律精神及对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理解不同,本案亦产生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时,合同无效只能及于未来,返还财产必然受到限制,否则,将导致承租人无代价地获得对租赁物使用的不公平结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租赁土地上建房手续如何办理

    一、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9、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 农村未利用土地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地上必须具有合法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什么样的农村土地可以租赁?该土地是否可作为商业用途?例如:养马场、游乐园等。

  • 租赁土地被征用怎么办

    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租赁的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 土地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吗

    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实践中,土地租赁合同可能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解除,此时对当事人来讲是不利的,因此需要格外注意这些情况。

  • 租赁的土地被征用找谁要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实践中,土地租赁合同可能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解除,此时对当事人来讲是不利的,因此需要格外注意这些情况。

  • 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对照上述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来信提到的情况无论从内容要件还是从形式要件分析,均符合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构成条件,因此村委会的行为是出租而不是出让,也不是转让。,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违法。,但由于该村四户村民以承包名义进行住房建设,未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无供地批准手续),属于非法建住宅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给行政处罚。

  • 租赁的土地能否抵押

    根据(1997)国土(籍)字第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不得扣押抵押证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租赁土地上建房受法律保护吗

    违章建筑在被确认违法或强制拆除之前,作为一种财产仍然是客观存在着。,违章建设人对违章建筑实际管理与控制,这种占有状态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作为一种事实其效力包括占有人对占有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及排除妨碍请求等权利。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村委会可以出租土地吗

    (2)村委会欲将农村土地让给集体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认可,并且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批准,否则无权对外发包土地。,(4)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二、村集体土地发包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是: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