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变更

2024-06-15 02:00
admin

外资企业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外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后30天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在批准后30天内,向登记主管机关审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