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电子版侵权吗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剧本杀电子版侵权吗

1、未经授权销售他人的“剧本杀”作品电子版是属于侵权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怎么处理

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

1、协商处理;

2、投诉处理;

3、仲裁理。且只有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才可以申请仲裁;

4、起诉处理。

三、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首先是在主观存在恶意侵犯他人著作权意识,其次就是在客观上作出了擅自发表、表演、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最后就是侵权人的行为导致著作权人产生了实际损失。著作权侵权主要是指未经他人允许就随意发表其作品。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未经授权销售他人的“剧本杀”作品电子版是属于侵权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我们网站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