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名人视频用抠像侵权吗

2024-03-11 09:01
admin

一、剪辑名人视频用抠像侵权吗

算侵权。自媒体发布剪辑电影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属于侵权行为。

自媒体进入了后自媒体时代,强调的是专业生产内容,更看重自媒体创作者的专业性,包括自媒体写作技能、自媒体原创能力、自媒体运营能力等。其中,原创能力只目前各大自媒体平台都在主抓的。一般来说,平台对一篇文章或短视频的原创程度是在70%左右,但对于影视类的原创程度,平台要求的范围是50%。也就是说自媒体创作者制作影视类短视频,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内容来源于个人创作。

但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而且原创占比也是一个问题。

二、视频侵权怎么认定

对于视频侵权版权的认定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三、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处理

1、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6、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7、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8、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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