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混剪发布短视频会侵权吗

2024-03-11 14:04
admin

一、影视作品混剪发布短视频会侵权吗

自媒体发布剪辑电影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属于侵权行为。而且原创占比也是一个问题。自媒体进入了后自媒体时代,强调的是专业生产内容,更看重自媒体创作者的专业性,包括自媒体写作技能、自媒体原创能力、自媒体运营能力等。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侵权怎么处理

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为:调解、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也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有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提交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三、承担民事责任情形

侵权人有以下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