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怎么构成的

2024-06-29 02:00
admin

一、叛逃罪怎么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履行公务期间,行为人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

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

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区别既遂与未遂,是量刑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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