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

2024-06-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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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法益是环境资源。

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环境污染罪的最新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2月27日通报,据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有7481人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中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1340人。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督导了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案件。安徽省院对中央媒体曝光的池州东至县化工业园污染事件、蚌埠五河县“酱油湖”事件处理有力,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2件,已经立案2件8人。广东省院对媒体广泛报道的练江流域污染事件全程跟踪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2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我国对环境污染罪的量刑准越来越严格,这是为了保证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被破坏,同时也是给未来千千万万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干净的土地,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平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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