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隐瞒婚前有私生子属于什么行为,是欺诈婚姻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女方隐瞒婚前有私生子属于什么行为,是欺诈婚姻吗

1、不是欺诈。婚前隐瞒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并不做评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属于欺诈婚姻。

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实践中,欺诈婚姻主要表现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而形成的婚姻,此行为除侵害婚姻行政管理关系外,还构成了对对方当事人权利的侵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婚姻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上给予当事人帮助和意见;

2、代理事人去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3、书写起诉书

4、调查婚姻纠纷的证据;

5、参加婚姻案件的庭审等。

三、婚姻诈骗属于无效婚姻

有些人为获取财物,会谎称自己未婚,其实已经成立家庭并可能生育子女,或是为获取对方的彩礼,一拿到对方的彩礼就提离婚,破坏对方的婚姻,严重伤害另一方的感情。如果受害的一方从中遭受大量的财物损失,那么可以起诉对方婚姻诈骗,或是按规定请求认定无效婚姻,尽快拿回被骗取的财物。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1、重婚比如对方谎称未婚,其实已经登记结婚的,那么就属于重婚行为,严重的还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体而言,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比如一方患有麻风病的,因为属于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仅会传染给配偶还会殃及后代,所以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况。

4、未到法定婚龄。按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不过,如果不属于以上无效婚姻的情况,只是以与他人结婚为手段,骗取他人巨额财物的,触犯刑法的行为。这种骗婚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情形,可能会涉嫌诈骗犯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