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申请人包括哪些

2024-03-11 14:20
admin

一、无效婚姻请人包括哪些

1、无效婚姻申请人一般指的是,以重婚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1、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2、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均按照离婚程序理此类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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