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2024-06-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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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性质是什么

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该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故非民事行为。就本人债务的产生而言,系基于他人的管理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为事件;就管理人债权的产生而言,系基于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尽管管理行为需要管理人的管理意思,即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由于该意思不是以设立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意思,同时也不要求必须表示出来,因而其性质为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的特征

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无因管理的类型很丰富,学界根据不同的分类对无因管理作了多种分类。根据是否具备无因管理的主客观要件将无因管理分为无因管理和准无因管理(亦称不真正无因管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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