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2024-09-0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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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诉讼时效几年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效,诉讼时效是三年。

无因管理如何认定?

无因管理不当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构成要件:

(1)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也就是说,不当无因管理首先必须成立无因管理;

(2)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无因管理的权利是什么?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般的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无因管理之债也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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