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效力待定合同哪些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权代理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什么是合同效力属于待定

如下情形之一,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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