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受伤后辗转三家医院,赔偿金额怎么定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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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在校受伤后辗转三家医院,赔偿金额怎么定

  1、学生在学校受伤,辗转三家医疗进行治疗,赔偿金额要依据各方承担的责任而定:

  (1)学校尽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学生受伤不存在过错的,医院不存在过错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2)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或者是第三人过错造成学生受伤的,由学校、致害人依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3)如果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侵权人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  

  二、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存在责任

  1、以上归责原则可以看出,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

  2、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

  3、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定而产生的一般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约定的注意义务。

  (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4、需要指出的是注意要求的标准和范围因环境和对象的不同而不同。

  如小学教师对小学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比高中教师对高中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要高,因为小学生的认知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发生人身伤害的几率就高。

  5、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如果学校不具有预见能力而无法预见,学校就无法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并采取合理行为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因而主观上也就没有过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辗转三家医疗进行治疗,赔偿金额要依据各方承担的责任而定。例如,学校尽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学生受伤不存在过错的,医院不存在过错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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