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怎么办理程序

2024-08-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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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么办理程序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4.离婚协议。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打印或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应空置,当场签署。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颁证,过程中: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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