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重审后如何处理

2024-09-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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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案件再审,如果发院认为案件是有错的,也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要求重审,那么刑事案件重审后如何处理?下面由益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刑事案件重审后怎样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执行,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审理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刑事案件法院重审的情况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

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刑事案件重审后怎样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对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处理的结果有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进行改判、撤销原判决、裁定三种情况。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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