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完庭后宣判期限

2024-03-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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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开完庭后宣判期限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案件开完庭后律师还有后续吗

1、律师还有些后续工作,如有些问题需要与法官沟通的,如罚金题、赔偿问题,还有文书签收事项等。要是结果出了,双方都没有异议的话,各方执行己的义务,官司结束了,律师的义务就结束了。

2、如果委托的只是那个阶段的话,那个阶段的程序终止,律师的工作就结束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容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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