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期间能否补充侦查

2024-03-1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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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期间能否补充侦查

1、审判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但不能由法院主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补充侦查的分类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决定自行侦查的,法律没有赋予其额外的期限,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法定量刑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理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证据确实、充分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审判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但不能由法院主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遇到纠纷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不能解决你问题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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