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速裁程序出庭通知书怎么送达

2024-06-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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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出庭通知书怎么送达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决定开庭的,在开庭前三天前通知案件的相关人员,通知书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理人或书面指定的代收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其他单位人员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按照上述程序适用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应通过国家法定邮政部门,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并将邮寄回执留存放入档案。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行政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决定开庭的,在开庭前三天前通知案件的相关人员,通知书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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