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调解好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024-03-07 22:44
admin

一、轻伤调解好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轻伤案件经公安机关调解好,当事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真诚悔罪的,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具体如下: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不过,对于犯以上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即不适用。

其次,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被告人和被害人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告人

其要真诚悔罪,如果只为逃脱刑罚和解,经常法院审查确认的,会直接影响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2、被害人

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并且是自愿和解。如果被害人遭到他人胁迫,非基于自己的意思签订刑事和解协议,那么,被害人可以反悔,向法院提出异议。

最后,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

实际中,法院会通过以下审查刑事和解协议:

1、审查执行解协议是否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

2、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否存在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和解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可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的规定,造成轻伤的刑事案件,可以进行和解的,致害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并且有真诚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检察院可以依据具休案情,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