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刑期在三年以上不适用调解吗

2024-06-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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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刑期在三年以上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三类,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前面两种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但是对于第三种自诉案件,法院不能调解。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注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诽谤罪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首先,刑事案件一般都不适用调解。

其次,第一,二类刑事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的原因在于这些犯罪除了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多与婚姻家庭有关.适用调解的目的是促使被告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稳定、和睦、团结的家庭关系.第三类刑事案件则主要由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受理或立案所致,与第一,二类案件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不适用调解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诉。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罪。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罪,重婚和拒绝抚养罪等轻微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开庭审判,也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缺乏证据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自诉案件的审理由审判员一人进行。人民检察院一般不必派人出席审判。法院如发现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应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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