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会面临哪些结果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刑事拘留7天后会面临哪些结果?

1、被逮捕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且符合逮捕条件,那么可能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2、被释放,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那么可能会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释放后,案件可能会进一步调查或者终止调查。

3、被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又不符合逮捕条件,那么可能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首先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例如,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其次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最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