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少是几天

2024-07-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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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少是几天

1、刑事拘留最少是1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收到申请进行审查,应当在七日之内作出决定。由此可见,最短时间可以是一天。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可以请律师吗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公诉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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