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如何赔偿

2024-05-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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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羁押间超过被判刑期如何赔偿

1、嫌疑人被羁押后,嫌疑人被法院判刑的,虽然羁押的期限超过判刑期限的,但当事人不能主张赔偿。

2、如果超过刑事拘留限羁押或者逮捕当事人被判处无罪的,才能主张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嫌疑人被羁押后,嫌疑人被法院判刑的,虽然羁押的期限超过判刑期限的,但当事人不能主张赔偿。如果超过刑事拘留期限羁押或者逮捕,当事人被判处无罪的,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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