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事赔偿
  • 刑事赔偿的特点是什么

    在行政赔偿中,违法原则的适用没有限制,只要发生了行政违法行为,并因此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国家都予以赔偿。,指对特定范围的手法行为,无论该行为在客观上或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产生损害结果,国家都给予赔偿。,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

  • 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其中,人民检察院依照管辖的规定对部分案件行使桢查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管理机关是指对监狱实行管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

  • 如何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如何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刑事赔偿的最新标准

    刑事赔偿的最新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7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据了解,根据国家统计局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的函,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2008年办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赔偿案件,每日的赔偿金即按照99.31元计算。

  • 律师解答刑事赔偿的范围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 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格式怎么写

    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格式怎么写, 刑事赔偿决定书格式刑事赔偿决定书检赔偿字[]号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申请赔偿具体事项及理由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理由)为由,要求本院……(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院受理赔偿申请两个月的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名称)申请复议。

  • 刑事赔偿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不能让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用自己的劳动收入赔偿。,3.被告人家属、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但不得作为减刑的条件。,4.共同犯罪中,将刑事案件中几个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确定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

    调解协议当时履行完毕的,记入笔录,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能撤诉。,被害人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五日内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但不能以自己名义上诉。

  • 刑事赔偿工作中若干问题

    然而,从实施情况看,《国家赔偿法》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而《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何解决《规定》与实情况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可在现行规定框架内,仍以单位先行支出为原则,当赔偿数额超过1万元时,应报当地人大常委会决定,责成财政部门即行安排资金予以支付。

  • 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再有存疑不诉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赔偿法不可能涉及该问题。,在刑拘呈捕阶段,要认真审查案件材料,是把实体程序和法律关坚决执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可捕可不捕的决定不捕,切实把握好逮捕条件,防止捕后不诉案件发生。,根据国务院于1995年1月制定颁布《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申请核拨。

  • 刑事赔偿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什么, 一、赔偿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

  • 刑事赔偿案件如何处理

    有前款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错判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已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判决确定后继续监禁期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形予以赔偿。,第二十一条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哪些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我们网站也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如果您有需要,欢迎在线咨询。

  • 如果二审改判无罪,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赔偿

    1996年3月第一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这种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财产,而是剥夺和限制受害人的权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业停产或法人消灭。,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刑事赔偿是否优于民事赔偿

    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在司法机关对错误的刑事追究没有得到确认和纠正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自认为是无辜受害者,要求国家予以损害赔偿。,主要是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三种,当事人需要及时申请。

  •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刑事赔偿没有需要先复议才能诉讼的这个前置程序,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请求人还享有进一步的救济权利,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級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刑事赔偿原则是什么

    2、过错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或致害行为本身存在某种缺陷未达到某种标准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违法归责原则违法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刑事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这种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财产,而是剥夺和限制受害人的权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业停产或法人消灭。,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如果待刑事案件判决后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就不可以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赔偿义务机关分类以及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在司法赔偿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错误执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原则有四点,详情请见上文。,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非刑事司法赔偿类型有哪些呢

    对此,《解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财产损害赔偿 1、赔偿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一旦出现错误,被申请人会因为其财产或者行为被采取保全措施而遭受损失。,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否错误不能简单地以其诉讼请求是否得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为判断依据;申请保全的金额远高于判决所支持的金额,并不能当然认定申请人具有过错。

  • 刑事赔偿的程序

    二、刑事赔偿的程序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情形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 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二、本文书格式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文号写在该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三)尾部 1.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应当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

  • 刑事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当今世界,刑事赔偿的方式主要有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两种。,除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支付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该原则一般为发达国家所采用。,我国基本上是依据抚慰性原则确立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