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 其他检察人员的回避,是检察长决定吗

    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上级检察院和下级检察院的关系是什么

    因为作为家属肯定非常关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活情况、身体情况,当然更关心自己家人的未来前景。,家属一听说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肯定格外兴奋。,若被监管人员或者住看守所检察室发现,律师净跟着给自己辩护了。

  • 刑事案件, 检察官认为决定错误的应该怎么做

    检察长不改变原决定的,检察官应当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条 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的,可以要求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条 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的,可以要求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的,可以要求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可以当庭决定吗

    第二十九条 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的犯罪吗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 人民检察院可以并案处理吗

    简单共犯,是指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这又被称为共同正犯或者共同实行犯。,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等案件,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另外,我国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案件,没有规定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 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是以证据为根据吗

    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过批准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由检察官负责吗

    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由检察官负责吗, 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由检察官负责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下级检察院可以移送上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派员出庭,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必须受理并要开庭审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检察院对事故调查结论进行审查,核实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对于应当立案的,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 省检察院发现犯罪线索可以自行立案侦查吗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人民检察院可以看守所展开事故监督的情形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为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保障单位和个人行使控告、举报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 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是谁签发

    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制定有关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

  • 公安机关对涉及财物违法处理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依法向人民法院移送涉案财物、相关清单、照片和其他证明文件,或者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返还、处置等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案件是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官如何指定

    对严重渎职、失职的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撤职处分。,3、违反《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侵占、挪用(使用)、私分、调换、外借扣押物品或将扣押款私存吃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4、利用检察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

  • 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法律文书,是谁签发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制定有关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向检察长报告。

  • 检察院需要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2、373条之规定,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分别由批捕和控申部门行使。,具体地说,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实施监督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时,受理公民、组织的报案、举报时,以及进行调查研究时,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的,由审查批捕部门进行审查工作,经检察长批准后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报请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案件怎么做

    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可以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主体有哪些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2、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2024检察院是否可以适用刑诉中的回避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注意:申请回避权只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擅自扩大到其他亲属。

  • 检察人员回避是否需要申请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五条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上级人民检察院调用决定以什么形式作出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侦查阶段1、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需要层报吗

    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上级检察院可以纠正下级检察院的错误吗

    侦查只能针对刑事犯罪案件,没有刑事案件,就没有侦查活动,这些刑事犯罪是指除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犯罪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侦查的目的,就是通过侦查破案,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市级检察院可以交由其他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监察机关随案移送涉案财物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八条 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随案移送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在受理案件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办理入库保管手续。,立案监督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1、管辖范围凡在区、县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犯罪公诉案件。,应由公安局、海关走私侦查局及上述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的。

  •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承担司法责任吗

    检察院违法办案找谁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相应党组织。,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刑事裁定实行法律监督吗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