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家会放火犯法吗

2024-09-15 02:00
admin

一、把自己家会放火犯法吗

1、把自己家放火犯法,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火罪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

从《刑法》的规定以及有关危险犯的基本理论来看,将放火罪视为抽象危险犯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理由如下:

第一,不是任何放火行为都会造成公共危险。从司法实践看,即便是在工厂、矿场、港口等特定地点实施放火行为也不一定会危及公共安全。是否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结果,必须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具体分析。如放火烧毁位于矿山中的自家房屋的行为,尽管是在工厂、矿场之类的特定地点实施的,但就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看,并没有也不可能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行为人的行为最多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不可能构成放火罪。

第二,《刑法》规定成立放火罪必须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刑法》第114条在规定了放火罪的实行行为之后,还专门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件,其用意是极为明显的,即仅仅有在特定地点或者对特定对象实施放火等行为还不够,还必须是上述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否则,就不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件。

第三,在刑法理论上,并不存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一经在特定地点或针对特定对象实施,就认为具有一般危险”的危险犯。无论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实质上都是以发生一定危险作为其成立要件的犯罪,至于手段有无危险,必须根据行为时存在的所有事实,从科学的一般人的立场出发加以判断;否则,就会违背我国刑法学所坚持的犯罪是危害行为即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原理。放火罪既然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那么,其成立必然要从放火行为是否会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立场加以认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