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的公告要载明哪些内容

2024-06-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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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的公告要载明哪些内容

1、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案由、案件来源;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被通缉、脱逃、下落不明、死亡等情况;

(五)申请没收的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等以及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清单和法律手续;

(六)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相关事实;

(七)申请没收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期限、方式以及未按照该期限、方式申请参加诉讼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九)其他应当公告的情况。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案由、案件来源;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被通缉、脱逃、下落不明、死亡等情况;

(五)申请没收的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等以及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清单和法律手续;

(六)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相关事实;

(七)申请没收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期限、方式以及未按照该期限、方式申请参加诉讼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九)其他应当公告的情况。

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二、没收违法所得相关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就是指行政机关用国家法律法规强制的一些措施将违法行为人所得的违法财物的所有权进行强制性的剥夺,是一种强制性的处罚方式。

2、违法所得是按照哪个管理,那个负责的处理原则来办理的。违法所得一般是通过两种方式来产生的,一种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个是行政处罚的的一种,就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一次法定的制裁;还有一种是刑事上的途径,就是司法机关认定一种违法所得。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独立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

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如果构成了犯罪,行政机关就需要把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还需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也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是行政处分,有时候还需要没收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的财物,此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提出检察的意见,然后再移送给有关的主管机关,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以后再将处理的结果通知到人民检察院。

3、关于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有相关的计算规定。首先我们必须先弄清违法所得和相关概念的一些不同,把两者区分开来,避免不必要的计算错误;然后,我们还要查证违法财物是不是属实,调查取证要做到全面和准确。在计算违法所得的时候,要依据事实,不要主观的猜想。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做到全面调查和客观公正。也就是要全范围的收集资料,一方面要认真的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且要以事实的真相为依据,不要加入个人的情感,此外,务必要排除外界因素的干扰。对于其他收集到证据,比如是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陈述等等,一定要再三的查证和核实。当然,在实际的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保存好原始的检查笔记和询问笔录。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发布公告。公告要载明:案由、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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