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要到场吗

2024-06-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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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到场。无法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是否要到场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要到场吗

1、需要到场。但分不同情形处理:

(一)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二)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除依法行使刑事诉讼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外,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等工作。

适用简易程序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什么是法定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特征:

(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不存在当事人委托授权的问题;

(2)代理的对象仅限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这类当事人的特点是由于生理上或精神上的原因,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不能亲自进行诉讼行为,为了给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救济和帮助,故设立此制度,对于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而言,他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亲自参加诉讼或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而无需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3)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由法律加以特别规定,即只有由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担任,其他人不得担任。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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