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指哪些人

2024-06-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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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是指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的,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指哪些人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指哪些人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是指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的,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一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的,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依其职权办案的人员以外,享受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而参加诉讼的人。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大类。

1.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人。

2.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参加诉讼的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5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3.辩护

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有关内容应结合辩护与代理一编掌握。

4.证人

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

证人的条件是了解案情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并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得作为证人。证人必须是自然人。

5.鉴定人。

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以其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的诉讼参与人。

鉴定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应当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其次,鉴定人应当受到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再次,鉴定人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

6.翻译人员。

翻译人员,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在诉讼中进行语言文字(包括聋哑手势和盲文等)翻译的诉讼参与人。

翻译人员应当受到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也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是指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以外的,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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