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宣判吗

2024-08-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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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宣判吗

1、可以。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三条

二、刑事宣判的结果有什么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3、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4、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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