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将未成年罪犯移送执行时要移送哪些材料到执行机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八十条将未成年罪犯送监执行刑罚或者送交社区矫正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报告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将未成年罪犯送监执行刑罚或者送交社区矫正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报告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刑事案件利害关系人能否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因而,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重要的诉讼主体。,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 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3)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五条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哪些情形要开庭审理

    二、刑事案件开庭前要做什么准备工作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 刑事案件被告人死亡能否缺席判决

    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2)诘问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7)回避申请权。

  • 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上诉、申诉、申请的形式

    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二者存在的区别主要有:(一)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指哪些人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利害关系人指哪些人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有关内容应结合辩护与代理一编掌握。,翻译人员,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在诉讼中进行语言文字(包括聋哑手势和盲文等)翻译的诉讼参与人。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心理测试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九条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进行心理疏导;根据实际需要并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报告可以作为办理案件和教育未成年人的参考。,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并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

  • 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后如何处理

    二、强制医疗算什么类型案件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要到场吗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定代理人是否要到场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但分不同情形处理:(一)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 犯罪被告人的近亲属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参加诉讼

    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3、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4、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 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多久公告

    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多久公告, 一、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多久公告1、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发布公告。,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发布公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怎么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吗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 没收违法所得的公告要在什么地方发布

    发布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发布过程。,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 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的公告要载明哪些内容

    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独立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行政处罚法中有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如果构成了犯罪,行政机关就需要把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还需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首先我们必须先弄清违法所得和相关概念的一些不同,把两者区分开来,避免不必要的计算错误;然后,我们还要查证违法财物是不是属实,调查取证要做到全面和准确。,对于其他收集到证据,比如是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陈述等等,一定要再三的查证和核实。

  • 哪些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二、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程序在对未成人案件审查起诉时,除遵循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审查起诉时,要继续贯彻全面审查的原则,除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进行审查起诉外,对应对侦查对象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有哪些保护措施

    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有哪些保护措施, 一、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有哪些保护措施1、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二、刑事案件被害人有哪些权利(1)在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

  • 哪些人员可以参与刑事案件的和解

    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撤案、检查机关不起诉的,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再判刑。,不过,通常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适用,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再追究,法律上仍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最后会被判处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主持和解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 利害关系人未参加一审刑事案件,能否参加二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二十四条 利害关系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第一审期间未参加诉讼,在第二审期间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是指其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利害关系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第一审期间未参加诉讼,在第二审期间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附带民事裁判被撤销如何处理

    二、附带民事诉讼各被告如何赔偿(一)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告人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 2024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怎么规定

    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没收违法所得的适用范围第一类以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等犯罪为主,具体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第四类是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具体包括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 刑事诉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的重大案件指哪些

    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刑事和解案件由哪些近亲属同意

    二、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满足什么条件首先,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具体如下: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最后,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否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2、两个法院发生管辖争议应当尽可能协商解决,只有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能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果两个法院没有进行协商就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应当退回报请法院先行协商,而不能擅自指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有什么办理方式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条二、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员不得参与。,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 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哪些资料不能披露

    二、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如何处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什么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其实,只要不向社会和个人公开,基本上都没有影响,可以接受正常的教育,去社会参加合法的劳动,不受他人歧视。

  • 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职责怎么办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三)在未成年案件审判中,要切实保证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 对于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检察院怎样处理

    (2)对于非法取证行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执法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前,就想到其后果。,有利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执法机关,在执法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在以后诉讼程序中要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