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第一审后多久判决

2024-07-1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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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一审后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如果是超过了三年的有期徒刑的话,可能会延长到一个半月,所以说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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