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的期限是多久

2024-07-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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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的期限是多久

1、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2、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刑事申诉如何提起

(一)要清楚谁可以成为申诉的主体。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申诉主体限制在与原裁判相关的人,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这样,只要是原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无论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是近亲属,均可提出刑事申诉。

(二)要知晓可以提出申诉的具体范围。《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规定,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要懂得提出申诉必须具备的条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有证明申请人是合格的申诉主体的证据及申诉人的联系方式;

3、有证明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

具体来说,申诉人提出申诉时,应出具申诉书,提出认为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原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副本或复制件。当然,申诉人也可口头提出申诉,但申诉人要配合检察机关将口头申诉形成笔录,并有签名或盖章。在申诉过程中,申诉人还可通过电话、网上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检察机关予以沟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属于申诉案件的话,这个时候应该在执行完毕的两年之内提出,然后超过了有可能不会进行受理的,除非是属于一些比较重大的案件,以及被宣告无罪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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