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有哪些证据立案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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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伤害有哪些证据立案

1、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可以作为立案依据的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医学鉴定报告、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与打架斗殴如何区分

1、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的相关依据予以行政处罚。

2、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中可能会出现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这就与故意杀人既遂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虽然最终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比较重的,但实际因为性质的不同,那么在刑罚上面多少还是会有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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