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人证没有物证可以立案侦查吗

2024-09-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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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可以以人证作为充分证据认定犯罪事实。诽谤是指捏造事实,通过传播的方式给他人造成影响。诽谤罪是以语言为手段的犯罪,直接证明诽谤事实存在的证据必然只能是人证,基本上没有物证或者书证。物证也只存在于诽谤后果的证明方面。所以,可能通过充足的人证来证明诽谤事实的存在或者犯罪后果的情况。当然,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行为,主要证据为相关网络信息等书证,人证较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处罚及立案标准

(一)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二)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物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三)诽谤罪的犯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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