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事证据种类
  • 同伙口供能当证据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2024录完口供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2024录完口供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录完口供之后的流程是什么打架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当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当庭翻供有成功的吗

    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翻供是有串供等嫌疑的,法院可能决定将正在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这个时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有可能会有共同犯罪的人里面不认罪的,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仔细进行审理,如果不成功的话也不会影响到审判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同伙犯案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

    相关法律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双方口供不一样怎么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双方口供不一样怎么办”进行的解答,双方口供不一致的,法院会对口供进行调查,如果无法确定口供的真实性的,不作为证据使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口供不对可以改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免除处罚陈述告知书怎么写

    另查明,徐*伤势显著轻微,孙**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较轻。,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答: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庭陈述可以更改吗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询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单方面被公安机关审讯的笔录在某些情况下,很可能并不太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询问笔录没有作用建议笔录效力遇到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只有证人证言能否定案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证言对于法庭断案有直接的影响,法庭应当认真查证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以确保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这也是为了准确、及时打击犯罪,做到既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综上来看,有一些证人证言是可以定案的,就是需要符合一些条件,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登录或者在线咨询律师。

  • 陈述事实会构成名誉侵权吗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陈述客观事实会名誉侵权吗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离婚陈述理由怎么写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采取训诫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采取训诫,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采取训诫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违法人员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者未满14岁人违法等的情形下,是可以采取训诫措施的。,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训诫通知书开具后应当场或及时送达信访人。

  • 可以把训诫书作为证据吗

    在起诉阶段,只要与案件事实有表面联系的材料都可能被认为是证据。,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其为虚假,便可认定其真实性。,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训诫书并不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证据, 也就是说如果持训诫书去进行相应的证明很有可能不会发生效力, 建议如果证据收集不足的,还是选择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讯问未满14周岁的嫌疑人需要律师在场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疲惫讯问吗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依法保护其应有的权利,如自我辩护、核对讯问笔录和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等权利。,在其进行自我辩护的陈述时,不要随意打断或妄加指责,要耐心听取并做好笔录。

  • 律师初次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如何询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出示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有哪些权利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 警察做询问时未录音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是否与本案无关,应以是否对查明本案的全部事实情节,即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动机、目的、作案人的情况等有实际意义或证据价值为准。

  • 被询问人可以录音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要排除的情形

    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得违背这些程序规定。,采取“威胁、引诱、欺骗”手段收集证据,是指通过采取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者通过许诺某种好处诱使、欺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以获取证据。,虽然法律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在办案中不得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还是一味追求从口供上进行突破,不择手段地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逼取供词或获取有关证据。

  • 刑事询问笔录格式是什么

    刑事询问笔录格式是什么,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范例时间:___年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日___时___分地点:___派出所侦查员:_______、_______记录员:___犯罪嫌疑人:_______问:姓名?,形式案件通过笔录、审查、判决执行,每一级都有严格的程序与法律规定。,因此,每一件形式案件都会受到公正、严肃的处理,这样有利于国家法律统一正确的实施,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

  • 人证物证都具有说服力吗

    物证以其外部形状、性质、存在情形等证明案件,是一种重要的诉讼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尤为广泛。,人证包括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诉辩解。,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

  • 询问笔录的七个要素

    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如果我们没有把要调查取证重点记清楚,笔录也就随之失去了意义。,被询问之后,一定要仔细核对笔录与自己的叙述是否一致。

  • 已签字的口供可以翻供吗

    3、要进行情理推断,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6、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三、口供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 刑事鉴定书能作为刑事证据吗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 勘验人需要回避吗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

  • 监控能作为直接刑事案证据吗

    结合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也会有不同,即监控录像即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庭后提供证据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在刑事案件中,是指关系当事人是否犯罪、犯罪性质及罪责的轻重等,与这些基本事实无关的证据材料被视为无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