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事证据种类
  • 勘验人司法警察适用回避吗

    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如果您还想要了解相关内容,欢迎来找我们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只有讯问笔录可以认定犯罪吗

    只有讯问笔录可以认定犯罪吗, 一、只有讯问笔录可以认定犯罪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讯问笔录是不可以认定为犯罪的,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定证据分为哪几种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 刑事询问通知书适用情形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刑事诉讼中,对证人进行询问时,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 2024如实供述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2024如实供述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一、如实供述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而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几个人口供一致可以定罪吗

    刑法证据要求能排除无罪可能性,才说是有罪。,有口供还需要有证据才可以定罪,法律上认定判罪需要具有证据,人证和物证,必须严格的排除嫌疑人无罪的可能性,才可以被判定为有罪。,口供是一类特殊的证据,其真伪常常很难辨别。

  • 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血迹是直接证据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引诱得出的证据能否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 手机拍照的凭证有法律效力吗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亲戚作证没法律效力吗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

  • 交警询问笔录后多久划分责任

    交警询问笔录后多久划分责任, 一、交警询问笔录后多久划分责任1、一般情况下: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警询问笔录后责任划分有争议,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做。

  • 行政询问笔录律师可以在场吗

    但是,现在警察问询规定必须有两位以上警员在场,并且做录像记录。,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当然,经过法院的审查判断后,亦可将该类承认作为证据予以使用。

  • 刑事案件当中朋友和亲戚可以作证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综上:排除掉年幼外,只需要要生理上、精神上没有缺陷,能辨是非、能正确表达的人,都可以做证人,不管是否是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所以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当中朋友和亲戚也是可以作证的。

  • 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涉嫌犯罪,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能进行讯问吗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讯问后必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第一次讯问的话是不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但如果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则属于拘传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讯问之后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虚假陈述是否构成伪造证据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治安处罚询问时间折抵拘留期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 强制措施违法讯问笔录无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第一次讯问问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询问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吗

    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意见。,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询问嫌疑人是强制措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是指公安、检察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时,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 被处罚人陈述、申辩能加重处罚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它是表明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或委托书。,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 刑事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辨认必须按程序进行,在使用辨认结果时要进行查证和复核,并应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防止发生错误进而造成严重后果。

  • 证人证言公证能否进入刑事诉讼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 什么叫直接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

  • 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询问哪些问题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二、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召开条件有哪些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比如,如果被告人当庭才申请证人出庭的,就有可能导致庭没有办法继续开下去。,在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 勘验,检查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有哪些

    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固定证据及其所表现的各种特征,供进一步研究分析使用,以利于发现和收集证据,确定侦查方向,揭露和证实犯罪人,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认定案件事实。,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